尊龙人生官网|波肖门尾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 第24号

  菲爾茲獎科普尊龍凱時人生就是博!尊龍凱時尊龍凱時 - 人生就是搏!平台上海景點,《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規定》已經2026年1月28日科學技術部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規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調查處理,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生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級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平台等科技活動的主管部門(以下統稱“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和權限對科學技術活動實施中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或程序,主管部門可以委託有關科學技術活動管理單位開展調查,過程中應當加強指導監督,調查完成後加強對調查結論的審核,並作出相應處理。

  (一)科學技術活動受託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即受主管部門委託,開展科學技術活動管理、監督等工作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二)科學技術活動實施單位(以下簡稱“實施單位”),即從事科學技術活動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

  (四)科學技術活動咨詢評審專家(以下簡稱“評審專家”),即為科學技術活動提供咨詢、評審、評估、評價、檢查等意見的專業人員;

  (五)第三方科學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第三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即為科學技術活動提供審計、咨詢波肖門尾圖、評估評價、經紀、知識產權代理、檢驗檢測、出版等服務的第三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第四條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應當綜合考量主觀過錯、性質尊龍人生官網、情節和危害程度,做到程序正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準確、處理恰當。

  (九)不配合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組織的科學技術活動監督檢查波肖門尾圖、評估評價等工作,不整改、虛假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

  (六)無明確規定或事前約定,參與本單位管理的科學技術活動有關論文、著作、專利、標準等科技成果的署名;

  (十)不配合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組織的科學技術活動監督檢查、評估評價等工作,不整改、虛假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

  (三)誇大研究基礎、學術價值或科技成果的技術價值、社會經濟效益,隱瞞技術風險,造成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

  (七)在科學技術活動的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檢查和評估評價等活動中組織、實施、接受、協助請託;

  (一)未按合同、協議等履行應盡義務或未按規定程序、標準等提供科學技術活動相關服務,影響科學技術活動正常開展;

  (九)不配合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組織的科學技術活動監督檢查、評估評價等工作,不整改、虛假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

  對存在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違規行為且帶來較大負面影響或累計達到人民幣3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損失;以及存在第(五)項至第(九)項違規行為的,應當給予第十一條第(九)項的處理。

  根據前款規定給予第十一條第(九)項處理的違規行為,未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的,取消2年內(含2年)相關資格;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取消2至5年(含5年)相關資格;導致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停滯、嚴重偏離約定目標或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的,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取消相關資格。

  第十四條受託機構工作人員存在本規定第六條所列違規行為的,應當視情形輕重給予第十三條的相應處理。

  對存在第六條第(一)項至第(二)項違規行為且帶來較大負面影響或累計達到人民幣3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損失;以及存在第(三)項至第(十一)項違規行為的,應當給予第十三條第(六)項的處理。

  根據前款規定給予第十三條第(六)項處理的違規行為,未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的,取消3年內(含3年)相關資格;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尊龍人生官網、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取消3至5年(含5年)相關資格;導致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停滯、嚴重偏離約定目標或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的,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取消相關資格。

  (九)禁止在一定期限內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並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對存在第七條第(一)項至第(六)項違規行為且帶來較大負面影響或累計達到人民幣3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損失;以及存在第(七)項至第(十)項違規行為的,應當給予第十五條第(九)項的處理。

  根據前款規定給予第十五條第(九)項處理的違規行為,未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的,禁止2年內(含2年)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禁止2至5年(含5年)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導致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停滯、嚴重偏離約定目標或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的,禁止5年以上直至永久禁止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九)禁止在一定期限內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並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第十八條科學技術人員和評審專家存在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所列違規行為的,應當視情形輕重給予第十七條的相應處理。

  對存在第八條第(一)項至第(五)項違規行為、第九條第(一)項違規行為且帶來較大負面影響或累計達到人民幣3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損失;以及存在第八條第(六)項至第(十二)項違規行為、第九條第(二)項至第(十一)項違規行為的,應當給予第十七條第(九)項的處理。

  根據前款規定給予第十七條第(九)項處理的違規行為,未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的,禁止3年內(含3年)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禁止3至5年(含5年)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導致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停滯波肖門尾圖、嚴重偏離約定目標或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的,禁止5年以上直至永久禁止承擔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第二十條第三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本規定第十條所列違規行為的,應當視情形輕重給予第十九條的相應處理。

  對存在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二)項違規行為且帶來較大負面影響或累計達到人民幣3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損失;以及存在第(三)項至第(九)項違規行為的,應當給予第十九條第(五)項的處理。

  根據前款規定給予第十九條第(五)項處理的第三方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其違規行為未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的,對第三方機構取消2年內(含2年)相關資格,對相關工作人員取消3年內(含3年)相關資格;影響科學技術活動主要任務落實、核心關鍵目標或指標實現,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對第三方機構取消2至5年(含5年)相關資格,對相關工作人員取消3至5年內(含5年)相關資格;導致相關科學技術活動停滯、嚴重偏離約定目標或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的,對第三方機構或相關工作人員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取消相關資格。

  第二十一條受託機構、實施單位有組織實施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的,或存在重大管理過失的,應當按第十一條第(九)項、第十五條第(九)項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具體期限與被處理單位的受限年限保持一致。情節嚴重的,由受託機構、實施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依規依紀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實施單位和科學技術人員的違規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明顯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的,可以依據有關科學技術活動合同、管理辦法等處置。

  第二十五條主管部門對科學技術活動組織實施、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的,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執法執紀部門移送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組織開展調查。

  接到其他部門移送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問題線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通知移送部門或實名舉報人並說明理由。符合本規定第二章規定且屬于本單位職責範圍的,應當受理;不屬于本單位職責範圍的,轉送有關單位或告知實名舉報人。

  (二)現場查看實驗室、設備、成果等,核實驗證原始實驗數據、研究過程等尊龍人生官網,必要時可以委託開展重復實驗、測試、評估或評價;

  (三)與被調查人、證人等談話,參與談線人,談話內容應當書面記錄,並由參與談話的調查人員和談話對象簽字確認,在履行告知程序後可以錄音、錄像;

  第二十八條被調查單位、人員及證人等應當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情況、提供證據,不得偽造、篡改、隱匿、銷毀證據材料。

  第二十九條有證據證明違規行為已經造成惡劣影響或財政資金嚴重損失的,應當直接或提請具有相應職責和權限的行政機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影響或損失擴大,中止相關科學技術活動,暫停撥付相應財政資金,同時暫停接受相關責任主體申請新的財政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調查中發現違規行為可能影響公眾健康與安全或導致其他嚴重後果的,調查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或按程序移送有關部門或單位處理。

  第三十條調查過程中發現暫不具備調查條件的,調查處理主體可以按程序中止調查。中止調查的原因消除後,應當及時恢復調查。

  第三十一條調查處理應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參與調查處理的工作人員與被調查人、調查事項存在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調查處理情形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當事人對調查認定的事實無異議的,應當簽字確認。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簽字確認的,應當據實做好記錄。

  第三十三條調查結束後,應當及時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當包括線索來源、調查內容、調查過程、事實認定以及有關當事人確認情況、調查結論、處理意見建議及依據等,並附證據材料。調查報告須由全體調查人員簽字。需要補充調查的,應當根據補充調查情況重新形成調查報告。

  因特別重大復雜在前款規定期限內仍不能完成調查的,經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批準後可以延長調查期限,但延長不得超過6個月。對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執法執紀部門移送的,調查延期情況應當向交辦機關或移送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涉及多個主體的,應當甄別不同主體的責任,並視其違規行為在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分別給予相應處理。

  第三十六條對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直接責任人作出處理時,應當同步調查其他有關主體的責任,存在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十條違規行為的,應當一並作出處理。

  第三十七條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被處理單位或人員擬作出處理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其享有陳述尊龍人生官網、申辯的權利及其行使的方式和期限。被處理單位或人員提出陳述波肖門尾圖、申辯的,應當充分聽取其意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波肖門尾圖。

  第三十八條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認定後,處理主體按程序作出處理決定,制作處理決定書,並按要求及時匯交調查處理數據。

  第三十九條處理決定書應當送達被處理單位或人員,抄送被處理人員所在單位或被處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並可以視情通知被處理人員或單位所屬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等。

  處理決定書可以採取直接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被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無法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涉及保密內容的,按照保密有關規定送達。

  對于影響範圍廣、社會關注度高的違規行為的處理決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尊龍人生官網、個人隱私及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四十條被處理單位或人員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按照處理決定書載明的救濟途徑提出復查申請,寫明理由並提供相關證據。

  處理主體應當自收到復查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的,通知復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決定受理的,另行組織對處理決定所認定的事實和相關依據進行復查,並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向復查申請人作出復查決定。復查期間,不停止原處理決定的執行。

  復查申請已經受理,被處理單位或人員在復查決定作出期限內又對處理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視為撤回復查申請。處理機關應當在知悉有關情況後及時終止復查,並書面告知復查申請人。

  第四十二條採取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九)項、第十三條第(六)項、第十五條第(九)項、第十七條第(九)項和第十九條第(五)項處理措施的,有關限制期限自處理決定送達之日起計算,處理決定作出前已執行本規定第二十九條採取暫停活動的,暫停活動期限折抵處理期限。

  處理決定生效後,被處理人對推動產生重大科技創新、技術變革以及對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且已糾正違規行為,完全履行處理決定要求整改義務的,作出處理決定的主管部門可根據被處理人申請對其作出減期處理。

  第四十三條對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相關責任主體的處理,超出本單位處理權限範圍的,應當將調查結論、證據材料、處理意見等交由具有處理權限的單位依規作出處理。

  第四十四條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涉嫌違反黨紀政紀的,將問題線索按規定移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四十五條參與調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秉持客觀公正,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主動接受監督,不得私自留存、隱匿、摘抄、復制或洩露問題線索和調查資料,未經批準不得透露或公開調查處理工作情況。

  參與調查處理的工作人員存在索賄受賄、違反保密和回避制度、洩露信息等行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調查處理應當保護舉報人、被舉報人波肖門尾圖、證人等的合法權益,不得洩露相關信息,不得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人或被舉報單位等利益相關方。

  第四十七條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法規中明確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虛報、冒領、貪污、挪用、截留用于科學技術活動的財政資金;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體健康、違背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的科學技術活動;虛構、偽造、侵佔科研成果,發布、傳播虛假科研成果,騙取科學技術獎勵和榮譽稱號,從事學術論文及其實驗研究數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驗收材料等的買賣、代寫、代投服務等違法行為,應當依法作出處理,相關行為調查處理的主體、程序等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參照本規定開展調查處理。

  主管部門已在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制定有關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尺度不低于本規定的,可以按照已有規定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中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所稱的帶來較大負面影響的違規行為,是指在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造成或導致不良影響但尚未構成違法的行為。

  第四十九條主管部門應當在相關科學技術活動管理中落實本規定各項要求,並在有關管理制度、委託管理協議、任務書、承諾書等中予以明確。

  第五十條科學技術活動實施單位以及科學技術人員、評審專家所在單位應當落實法人主體責任,配合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調查和處理工作,對本單位及所屬人員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及時開展調查,並按有關程序和要求進行處理。

  第五十三條本規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同時廢止。